山东济南:废旧电池回收亟待立法管理

    废旧电池处理不当就会对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作物造成严重污染。记者在山东济南采访发现,废旧电池回收存在宣传普及缺位、回收渠道极少、监管几乎空白等诸多问题,要妥善处理废旧电池回收难题,关键还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。

    省城没有废旧电池回收点

    家住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的刘琴女士最近伤透了脑筋。家里攒了好几年的各种废旧电池,装了满满一纸箱,不知道该怎么处理。

    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孙亮告诉记者,学生会搞的一次专项社会调查表明:九成以上的济南市民认为废旧电池有毒,应该统一回收。

    但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法庭法官张兴欣介绍,我国2003年10月发布的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提到:目前,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,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干电池。

    济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省城并没有废旧电池回收点。“如果简单地集中回收,反而会变‘分散污染’为‘集中污染’,因此一般家用废旧干电池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并处理”。记者还了解到,我国于2005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含汞量大于0.0001%的碱性锌锰电池的生产,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干电池多为低汞或无汞电池。

    电动车电池已成污染大户

    电动车中普遍使用的铅酸电池是典型的含铅电池。家住历城五中附近的卢娇妍每天都骑电动车到天桥区上班,她告诉记者,本以为电动车绿色环保,没想到也会造成环境污染。

    在历下区老东门附近有很多电动车专卖店,一家代理商介绍:电动车电池大部分属于铅酸电池,这种电池被国家定为“危险废物”,需集中回收、定点处理。电动车电池使用寿命最多3年,济南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去年已突破130万辆,年淘汰废旧电池40万组,其中八成即30多万组是铅酸电池。

    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规定:废旧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开展。省环保厅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的曹科长认为,该政策只有导向性,缺乏强制执行力。废旧充电电池应由厂家、代理商设置回收点进行回收。但记者咨询了多个名牌电动车销售点,皆没有废旧电池回收业务。

    既然没有统一回收点,那济南每年40多万组废旧电动车电池都怎样处理了?在历城区唐王镇从事废品回收的亓先生透露,废旧电动车电池中很少一部分“以旧换新”了,大部分都让维修点、废品站收走了。有的被翻新重回市场,有的被运到一些小炼铅厂,他们回收电池是为了炼铅。“整个过程也少不了铅外溢。”

    废旧电池处理尚需立法支持

    电动车代理商怕赔本不愿回收,维修点、废品站随意处置导致环境污染,环保部门也没有建立废旧电池监管处理机制。那废旧电池回收处理,是否只是热心环保的市民“一头热”?

    济南市天桥区环保局自2002年便开始开展废旧电池回收活动,因为电池难以存放和合作企业的倒闭,活动早已停止。

    记者了解到,早在2001年4月,我省就成立了全国首家电池污染防治协会。成立之初多家媒体争相报道,然而时至今日,这个万众期待的协会却少见电池防污治污的大举动。省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,这个协会几乎已经销声匿迹。记者几经曲折找到电池污染防治协会的联系电话,却被告知不接受采访。

    有关部门、协会本应在环保中起到宣传、普及、发动作用,却玩起了“消失”废旧电池回收题解决,更让一些热心环保的市民有些失望。

    山东省环保厅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的曹科长对此很是遗憾,“废旧电池回收的各个环节都有缺位,这反映了我们在环保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没有统一管理,没有强制性、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文来约束,污染还会继续下去。”